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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科技金融政策供给 助推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6-26 10:46人气:

  6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化改革赋能 助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八场,介绍市科技局优化科技金融政策供给 助推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科技金融在助推科技创新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集聚,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创新主体、转化科技成果的重要举措。当前,全市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深入实施工业倍增计划,持续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对科技创新和融资需求日益增加,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优化科技金融政策供给,能有效引导金融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解决科技创新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助推科技创新能力提质升级。

  科技金融政策是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统安排。当前,我市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科技股权投资、科技创新券等几大类,涵盖贷款、担保、保险和股权投资等内容。省政府,省科技厅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等文件,在省级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枣庄市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其中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支持力度最大,惠及企业最多,覆盖面最广。2021年以来,累计引导合作银行为科技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资金32.9亿元,惠及企业500余家,有力地支撑了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坚持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与推动科技金融政策落地两手抓,引导金融资源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有力发挥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作用。2023年,全市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3.4亿元,贴息补助542万元,惠及科技企业300余家;组织30余家企业对接省科技金融活动,协议融资金额2.23亿元;组织科技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共享大型科研仪器和设备,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发放科技创新券补贴90万元。2024年,同中行、建行、工行、邮储、交通等13家在枣庄设立的分行达成合作意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业务。一季度,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2.33亿余元,同比增长25%;申报总投资额为6800万元省级科技股权投资项目3个,经过积极争取,目前已完成投省级评审、项目入库工作,即将进入投资方尽调阶段。

  建立多方主体合作机制,加强与银行、保险、创投等金融机构协同,优化创新发展生态环境,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坚持需求导向,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融资需求。横向上,积极探索实现科技贷款、股权投资、担保、保险等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纵向上,贯穿科研项目研发、小试、中试、产业化等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需求,实现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守牢廉政风险底线,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融资企业经营状况、征信情况等方面的审核,定期按要求开展检查、监测、跟踪等工作,确保科技金融资金安全可控。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做好科技金融工作,持续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助推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推介提高普惠性。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发布、入企宣传辅导等方式,扩大政策宣传广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支持。

  二是强化跟踪服务提高规范性。建立政银企三方责任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分工,政府部门跟踪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价,银行机构定期进行检查、监测资金使用情况,企业按承诺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并配合开展贷款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用于科技创新活动。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提高便捷性。组织“银企”对接会、专题培训会等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增强交流互动,畅通科技企业普惠融资渠道。建立常态化、高效率的政策通道,提供灵活的还款方式和便捷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融资业务。

  中国网记者:经了解,《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已经公开发布,请解读一下新修订的管理办法。

  沈长遐:《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的制定从制度层面优化了服务企业路径,“科技-产业-金融”的发展链条更加清晰,更加顺畅,为服务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下面就从文件起草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亮点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为持续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银行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在省级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充分征求和采纳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优化提升,研究制定了《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力求打造枣庄“科创贷”服务品牌。

  《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包括7部分共29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对政策中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早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合作银行等相关概念进行定义和说明。明确了贷款用途,并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进行了更为宽泛的定义,贷款企业应在申请贷款时承诺的用途范围内使用贷款。

  (二)职责分工。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中各方职责分工,省、市、区(市)三级上下联动,紧密联合,确定配套资金来源,做到应补尽补。

  (三)支持对象、条件和标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对象及标准,并规定各类不予支持的情形。贷款银行在入库空档期发放的贷款,可使用企业上年度编号临时提交备案申请,等当年编号下达后再正式申请备案。

  (四)贷款备案管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流程及相关标准等事项。贷款银行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申请备案,对银行贷款备案申请的时限、备案贷款的利率进行了明确,同时为了缓解企业压力,允许已备案贷款通过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方式续贷后重新申请备案。

  (五)风险补偿管理。明确每年度风险补偿集中申报的时间和申报途径,以及市以下科技部门审核责任。贷款银行要按要求申请风险补偿,银行在获得风险补偿后应继续履行追偿责任,并按规定返还不良贷款追偿和处置收回的资金。

  (六)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绩效评价、违法违规处理、尽职免责机制等事项。银行和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银行应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消除相关人员顾虑,对于违法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一是突出贷款的科技属性。进一步精准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可以说,只要是企业从事科技创新活动有资金需求,政策就予以支持,只要是在科技创新活动出现风险,政策就予以托底,切实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服务。办法明确了贷款发放、备案申请、风险补偿等工作要求。

  二是鼓励“贷早贷小”。和记ag明确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并将通过“山东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增信评估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内的信用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补偿比例上限提高至90%。同时,支持银行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消除信贷工作人员顾虑。

  三是加强省、市、区(市)三级联动。建立健全“三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市)科技部门熟悉企业的优势,明确区(市)科技部门参与贷款申请、贷款备案、风险补偿等环节,提升三级联动服务质效和风险防控能力,打通科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承担比例,市、区(市)级承担风险补偿比例优化为25%、10%,进一步压实市、区(市)科技部门工作责任,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您好!请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支持对象有哪些?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王建顺: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支持对象为在枣庄市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国家层面科技机构改革,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尚未展开,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暂用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临时申请备案贷款。贷款办理按企业申请、科技部门审核、银行机构自主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是企业提交贷款申请。企业根据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融资需求,向属地区(市)级科技部门提交贷款申请书,提供研发支出、科技平台建设、引进人才、成果证书等体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资源的佐证资料,便于银行机构根据科技价值获取更多的金融授信,把科技价值转变为金融价值,同时对贷款用途做出承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同时,对2020年12月16日后备案的,企业可从备案成功的贷款中任选一笔申请省级贴息补助,补助标准为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每家企业最高贴息 50 万元,只享受一次。

  二是科技部门审核。根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操作指南》《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逐级审核方式的进行,第一个方面是贷款申请审核,区(市)科技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市科技部门。经市、区(市)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与银行机构按照市场行为洽谈贷款额度、利率和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第二个方面是贷款备案审核,科技部门对银行已发放的贷款进行风险补偿备案审核,确保贷款申请与申请备案资金用途一致,审核后推荐至省科技厅,成功备案的将享受风险补偿和贴息补助。

  三是银行机构自主审批。银行机构根据企业提交的由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综合企业科技能力、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发展潜力等因素自主审批、发放贷款。银行机构应在贷款发放后3个月内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风险补偿备案,同时加强贷后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于企业贷款承诺事项和科技创新活动。

  山东法制报记者:请介绍一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合作银行机构业务受理情况?同时简要介绍一下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情况?

  孙华伟:科技金融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首,做好科技金融工作是践行新金融行动,加快信贷结构优化的必然要求。截至2024年5月底,全市建行系统科技类信贷户数274户,贷款余额9.07亿元。在业务受理上,我行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科技金融服务质效:一是实行差别化服务,建立常态化、高效率的政策通道,开启“绿色通道”“快速通道”“预审批通道”并行作业模式,对于科技创新型项目给予优先审批、贷款规模全额满足等政策;二是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不断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先后推出科创信用贷、科技补偿贷、善新贷、善科贷等产品,多渠道、多产品满足科技创新的融资需求;三是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在风险防控不放松和必要流程不减少的前提下,区分存量、新增、政府、国企、民营等不同客户类型,实行差别化的审批方式,进一步简化材料,优化流程、方便企业。

  对贷款额度,科技补偿贷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备案的贷款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在贷款期限上,以信用方式办理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贷款利率上,备案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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