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清是父母眼中的“野孩子”,是妻子、女儿心里那个永远“不着家”的人。然而,他却是领导心里的“顶梁柱”、同事眼里的“仔细人”、办案组里的“拼命三郎”。
在单位,同事们都亲切地说他是反贪侦查“多面手”;在家乡,乡亲们都普遍说他是一个不顾家的“野孩子”。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却得到了同事们和乡亲们的不同看法。他就是安阳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三处副处长陈玉清。
陈玉清是反贪一线的“拼命三郎”,与无数职务犯罪嫌疑人迂回周旋、斗智斗勇。记得有一年的夏天,他接到通省纪委要求他和其他几名干警参与济源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某涉嫌受贿一案时,二话没说就接受了这项攻坚任务。嫌疑人赵某是一名厅级干部,长期处于领导岗位,社会关系复杂,与司法机关接触较多,反侦察能力很强。有关部门对其审查时,赵某极不配合办案人员,给案件突破造成很大困难。为了完成这次攻坚任务,他们迅速汇总了相关线索、资料,制定了详细的侦查和预审计划,从外而内充实相关证据。办案期间,他的手机多次收到不明信息和电话骚扰,有的打探案情,有的相约见面并暗示重金诱惑,甚至有的直接放出狠话“再不收手,直接弄死你”。为了排除干扰,他就把手机关闭放进了行李箱,白天外出取证,晚上熬夜研究案情,多次赶赴北京、郑州、焦作、济源等地进行调查取证,连续奋战三个多月,最终案件得以告破。法院开庭时,赵某当庭作认罪供述,并在最后陈述阶段对检察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其法制教育表示感谢,在庭观摩的省纪委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也对此案给予了高度评价。
十年来,他先后参与和领办了10余起厅局级、县处级大要案,包括原濮阳市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某(正厅级)受贿案,原郑州航空工业学院副院长刘某(副厅级)受贿案,安阳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某(正县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均做了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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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反贪的人还知道,这项工作跟出差、加班、回不了家常常联系在一起,一次次封闭式的克难攻坚的办大案、总是让家人“早点回家”的期盼和希望落空。陈玉清第一次办案是2005年12月,那是女儿出生的第22天,接到任务后,他把妻子和女儿交给父母,带上行李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从那以后,外出办案变成了家常便饭。由于忙工作,很少回家,即便是父母有时生病了,他也很少回去照顾,家庭的重担全落在妻子肩上,时间长了,街里街坊都很难见到他,给了他一个“野孩子”的称谓。
常年的反贪工作经历使陈玉清懂得,肩上不仅承载着自己的希望和梦想,更多的是一份信念、一份担当、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他常说:“我庆幸自己选择了检察官这个富有挑战性的职业,选择了反贪这项工作,这将是我终生无悔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