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首批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共计3711件,其中,南京法院共入选31件。在这31件案件中,刑事案件16件、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2件。
4.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五家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7.武汉卓航江海贸易有限公司、向阳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8.南京某科技公司与安徽某智能公司、南京某供应链公司、皇家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
25.某客运公司诉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案
29.张某伟诉泗阳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泗阳某环保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南京某科技公司与安徽某智能公司、南京某供应链公司、皇家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公司起诉后更换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公司章程,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再作出裁定是否准许
一审: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2)苏0192民初8001号民事裁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通过内部治理程序选举任命新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又以公司名义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公司章程未对法定代表人撤回起诉作出限制,亦无其他不准撤诉情形的,应当裁定予以准许,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若公司监事要求直接以公司名义并由监事作为诉讼代表人继续该案诉讼,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并可告知监事另行提起监事代表诉讼。
石某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是否积极弥补被害方损失是评价罪犯主观改造表现的重要因素
其他审理程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1刑更718号刑事裁定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于被害人众多、案情复杂以及刑民赔偿计算方法的不同等原因,被害方实体权利的救济较少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法来解决,不少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在该类罪犯减刑案件中,被害方受损利益往往数额巨大,相关罪犯对其损失赔偿的履行情况及态度,是否以实际行动积极弥补被害方受损利益,应作为判断罪犯主观改造表现是否积极、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因素。
叶某林、谭某竑、石某、乔某坤合同诈骗案——借用特许经营加盟外壳实施合同诈骗行为的认定
一审: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22)苏0104刑初260号刑事判决
认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所涉“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应当遵从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从行为人有无实际履行能力、是否采用欺骗方式诱骗对方签订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合同、是否转移、隐匿财产等方面,准确评判行为手段和损失结果,并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张某伟诉泗阳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泗阳某环保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下游养殖户主观过错的原因力能够阻断上游排污企业排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上因果关系成立的判断
生态环境侵权中,被侵权人是否达到关联性举证证明责任,应当综合侵权人的过错及其程度、污染物的性质、时间空间距离、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个因素判断。在侵权人系合法排污的情况下,被侵权人仅能提交相关报告说明其养殖鱼死亡系因缺氧所致,而水体缺氧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且人民法院已查明损害发生前后一段时期内上游排污口附近水体污染物显著低于下游损害发生地污染物浓度的情况下,尚不足以达到关联性证明标准,不能形成侵权人污染水流造成被侵权人养殖鱼缺氧死亡的因果关系推定。被侵权人明知上游存在企业排污,却仍然在下游养殖鱼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认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具有重大过错。侵权人合法排污的,不应就被侵权人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社会公众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以后,进入人民法院案例库,就会看到这样一个页面。入库案例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指导性案例,第二类是参考案例。我们可以通过检索对案例进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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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的规定,人民法院案例库设置了社会公众在线推荐参考案例的入口。
1.标题:刑事参考案例的标题一般由被告人姓名加罪名组成,如张某盗窃案。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参考案例的标题一般由案件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加案由组成,如张三诉李四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注意标题中通常为一审原告诉被告且不加审理程序。执行参考案例的标题可以由案件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加执行审查程序组成,如四川某工程公司与北川某科技公司执行监督案。
2.副标题:副标题为一句话,点明参考案例主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反映参考案例的价值、精髓。副标题结尾无需用标点符号。
3.关键词:关键词为词或词组,第一个关键词为案例类型,第二个关键词为案由或罪名,然后再由大到小列出与参考案例解决的问题、总结的裁判要旨有密切关联的词语。关键词总数不能少于5个,不能多于10个,关键词要全面、准确具体,便于检索。
基本案情部分可以先准确、简明地概述控(诉)辩意见,再叙述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案情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叙述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关键要写明与裁判要旨关联的基本事实,有针对性,要完整准确、概括地反映案件的基本情况,表述要通俗易懂,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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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包括诉讼经过和结果,写明案件的裁判法院、裁判时间、案号和裁判主文,裁判结果是判决或者裁定的主文,应当准确、规范。
5.裁判理由:裁判理由主要摘自生效裁判文书中“法院认为”部分的内容,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针对案件事实,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精神,从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详细论述法院裁判的依据、理据。一、二审等不同程序裁判理由不一致的,一般只写生效裁判的论述理由。裁判理由的表述应当准确、精当、透彻,与叙述的基本案情前后照应,并注意结合选定案例的社会背景,体现裁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裁判规则是参考案例拟解决问题的概要表述,简要归纳和提炼参考案例体现的具有类案参考、指引作用的裁判规则、理念或方法等,以及审理类似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裁判要旨应当概括准确、精炼,结论明确,语义确切。裁判文书中的说理、适用等问题讲得不透彻、不详细的,或者案例解决的法律问题有多种观点的,可以适当论述采纳观点的理由,但一般不能与裁判文书说理相矛盾。
参考意义:裁判文书中的说理、适用等问题讲得不透彻、不详细的,或者案件解决的法律问题有多种观点的,可以适当论述采纳观点的理由,但一般不能与裁判文书说理相矛盾。如无可不填写。
主要法条首先列明参考案例的相关法条。相关法条需列明本案裁判适用的相关法律及条文序号。法律以其全称加书名号表述,法条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0条”;涉及同一法律不同法条的,按法条的先后次序排列,中间用顿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条、第107条”。法条已失效的,需将新旧法条同时列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1条第1款(本案适用的是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9条第1款);涉及不同法律的,按法律位阶依次起行并列排列。通过点击“+”,可录入多个法条。
历审程序需依次按顺序列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审查、破产等情况,列明裁判法院、案号、裁判类型和裁判日期。如审理程序:一审,审理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苏0111刑初357号,裁判类型:刑事判决,裁判日期:2020年9月30日。通过点击“+”,可录入多个历审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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