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十赌九输”,想要靠赌博发家致富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中国,黄赌毒是法律严令禁止的活动,是政府主要打击的对象。今天学习的案例就是有关赌博的。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一些人开始把线下的赌场转移到网络上,企图逃避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在这个转移过程中,“赌博”也会披上一些外衣,用来蒙蔽欺骗参与者,这也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障碍,但我们一定要擦亮双眼,透过这些表象看到事物的实质,保护好自己的相关权益。
2016年6月,北京A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设立,负责为龙汇网站的经营提供客户培训、客户维护、客户发展服务,幕后实际控制人周某。周某利用上海B有限公司聘请讲师、经理、客服等工作人员,并假冒上海C有限公司等在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的支付账户,接收全国各地会员注册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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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汇网站以经营“二元期权”交易为业,通过招揽会员以“买涨”或“买跌”的方式参与赌博。会员在龙汇网站注册充值后,下载安装市场行情接收软件和龙汇网站自制插件,选择某一外汇交易品种,并选择1M(分钟)到60M不等的到期时间,下单交易金额,并点击“买涨”或“买跌”按钮完成交易。买定离手之后,不可更改交易内容,不能止损止盈,若买对涨跌方向即可盈利交易金额的76%-78%,若买错涨跌方向则本金全亏,盈亏情况不与外汇实际涨跌幅度挂钩。龙汇网站建立了等级经纪人制度及对应的佣金制度,等级经纪人包括SB银级至PB铂金三星级六个等级。截至案发,龙汇网站在全国约有10万会员。
2017年1月,陈某受周某聘请为顾问、市场总监,从事日常事务协调管理,维系龙汇网站与高级经纪人之间的关系,出席“培训会”“说明会”并进行宣传,发展会员,拓展市场。2016年1月,陈某1在龙汇网站注册账号,通过发展会员一度成为PB铂金一星级经纪人,下有17000余个会员账号。2016年2月,赵某在龙汇网站注册账号,通过发展会员一度成为PB铂金级经纪人,下有8000余个会员账号。经江西大众司法鉴定中心司法会计鉴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5日,陈某1从龙汇网站提款180 975.04美元,赵某从龙汇网站提款11598.11美元。2017年7月5日,陈某、陈某1和赵某被抓获归案。陈某归案后,于2017年8月8日退缴35万元违法所得。
以“二元期权”交易的名义,在法定期货交易场所之外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以未来某段时间外汇品种的价格走势为交易对象,按照“买涨”“买跌”确定盈亏,买对涨跌方向的“投资者”得利,买错的本金归网站(庄家)所有,盈亏结果不与价格实际涨跌幅度挂钩的,本质是“押大小、赌输赢”,是披着期权交易外衣的赌博行为。对相关网站应当认定为赌博网站。
Q省W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2日作出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驱逐出境;被告人陈某1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赵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1和赵某的违法所得。宣判后,陈某、陈某1提出上诉。Q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6日作出刑事判决,以上诉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驱逐出境;上诉人陈某1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赵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继续追缴陈某1和赵某的违法所得。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此则审判实例是关于网络赌博相关的内容,和我们传统认知的赌博方式有所不同。网络赌博大致有两种类型:①传统的博彩直接转移到网络上。这一类的博彩公司几乎都会把总部设置在国外,一些赌博合法性的国家,例如:欧美国家、东南亚国家等。②是网络游戏中衍生的一些博彩活动。即“变相的博彩类网络游戏”,涉及网络游戏服务、虚拟货币、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个环节,采取一些打法律“擦边球”的形式,赌资往往不直接与人民币挂钩。
本案中开设赌场的行为更为特殊,披着外汇期货交易的外衣,看似与外汇、股票等价格走势有关,交易结果实则是具有偶然性、投机性和射幸性。因此,龙汇“二元期权”与“押大小、赌输赢”的赌博行为本质相同,实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之间的对赌,是披着期权外衣的赌博行为。
被告人陈某担任市场总监,从事日常事务协调管理,参加各地说明会、培训会并宣传龙汇“二元期权”,发展新会员等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投放广告、发展会员等服务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陈某1、赵某面向社会公众招揽赌客参加赌博,属于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行为,且行为具有组织性、持续性、开放性,构成开设赌场罪。原判认定陈淑娟、赵延海的罪名不当,二审依法改变其罪名,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维持一审对其量刑。
小赌伤情,大赌伤家,远离赌博,家和业兴。愿人人参与禁赌,净化社会风气,共创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