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投标人福建省众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缘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21日的福州市华润橡树湾配套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2:投标人东阳市中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立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25日的共富路(石锦路至沿海大通道段)、锦蚶路(石祥路至锦尚外线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和记平台已被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投标人泉州龙晟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惠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29日的泉州晋江机场油库及航空加油站迁建项目(非民航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4:投标人江西昌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光泰建设有限公司在2019年10月29日的莆田市城厢区下黄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5:投标人福建卓万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23日的三明市第五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及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6:投标人广州观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在晋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EPC总承包项目中,投标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造假,被晋江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7: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莆田市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综合楼、附属工程项目的开评标过程中,仅派项目组成员一人到场,由其他非项目组成员协助开标,致使开标现场混乱,被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予以通报。
案例8: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泵站标准化建设(江南片区)项目违规代收投标保证金且未限期退还,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通报并纳入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扣分。
案例9: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仅为0.1元,代理过程仅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和图纸,公告公示投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实际到场要求潜在投标人增加4600元图纸费用。
案例10: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招标项目,根据当地政府的文件办理告知单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资格设定为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将投标人限定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明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