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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的规定,人民法院案例库设置了社会公众在线推荐参考案例的入口。
1. 标题:刑事参考案例的标题一般由被告人姓名加罪名组成,如张某盗窃案。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参考案例的标题一般由案件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加案由组成,如张三诉李四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注意标题中通常为一审原告诉被告且不加审理程序。执行参考案例的标题可以由案件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加执行审查程序组成,如四川某工程公司与北川某科技公司执行监督案。
2. 副标题:副标题为一句话,点明参考案例主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反映参考案例的价值、精髓。副标题结尾无需用标点符号。
3. 关键词:关键词为词或词组,第一个关键词为案例类型,第二个关键词为案由或罪名,然后再由大到小列出与参考案例解决的问题、总结的裁判要旨有密切关联的词语。关键词总数不能少于5个,不能多于10个,关键词要全面、准确具体,便于检索。
基本案情部分可以先准确、简明地概述控(诉)辩意见,再叙述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案情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叙述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关键要写明与裁判要旨关联的基本事实,有针对性,要完整准确、概括地反映案件的基本情况,表述要通俗易懂,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简明扼要。
裁判结果包括诉讼经过和结果,写明案件的裁判法院、裁判时间、案号和裁判主文,裁判结果是判决或者裁定的主文,应当准确、规范。
5. 裁判理由:裁判理由主要摘自生效裁判文书中“法院认为”部分的内容,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针对案件事实,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精神,从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详细论述法院裁判的依据、理据。一、二审等不同程序裁判理由不一致的,一般只写生效裁判的论述理由。裁判理由的表述应当准确、精当、透彻,与叙述的基本案情前后照应,并注意结合选定案例的社会背景,体现裁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裁判规则是参考案例拟解决问题的概要表述,简要归纳和提炼参考案例体现的具有类案参考、指引作用的裁判规则、理念或方法等,以及审理类似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裁判要旨应当概括准确、精炼,结论明确,语义确切。裁判文书中的说理、适用等问题讲得不透彻、不详细的,或者案例解决的法律问题有多种观点的,可以适当论述采纳观点的理由,但一般不能与裁判文书说理相矛盾。
参考意义:裁判文书中的说理、适用等问题讲得不透彻、不详细的,或者案件解决的法律问题有多种观点的,可以适当论述采纳观点的理由,但一般不能与裁判文书说理相矛盾。如无可不填写。
主要法条首先列明参考案例的相关法条。相关法条需列明本案裁判适用的相关法律及条文序号。法律以其全称加书名号表述,法条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0条”;涉及同一法律不同法条的,按法条的先后次序排列,中间用顿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条、第107条”。法条已失效的,需将新旧法条同时列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1条第1款(本案适用的是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9条第1款);涉及不同法律的,按法律位阶依次起行并列排列。通过点击“+”,可录入多个法条。
历审程序需依次按顺序列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审查、破产等情况,列明裁判法院、案号、裁判类型和裁判日期。如审理程序:一审,审理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苏0111刑初357号,裁判类型:刑事判决,裁判日期:2020年9月30日。通过点击“+”,可录入多个历审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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